声明人:许更臣
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九九年7.20后,在邪恶的面前说了、写了“不再修炼”的话。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对师尊、对大法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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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0/1412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