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欢
99年7月20日,在恶党迫害当中,违心的说过的一些“不学、不炼大法”的话,及写过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,坚修大法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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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0/1412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