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芝兰
由于学法不深,在压力下,我毁掉了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,我对不起大法和师父。严正声明:以前的行为作废。今后要认真学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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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0/1412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