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芸
违心向邪恶说过、写过的违背大法的话、书面文字及按的手印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0/1412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