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延娟
1999年7月20日以后,我给本社区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1/1412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