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政和
在邪恶迫害时,违心的向邪恶作了“不学法的保证”,做了决对不能做的事,愧对恩师。今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1/1412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