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陆翠荣
在洗脑班的强迫与高压下,写了、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。在此声明:我在洗脑班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1/1412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