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霞、李小梅、宋海燕
在邪恶警察的逼迫下所写的所谓“转化书”、“悔过书”一律作废。坚定的修炼大法,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,否定旧势力的安排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1/1412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