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春玲
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敬师敬法,认真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1/1412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