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华、高风连、牛素琴、贾学志、白诗玉、韩秀兰
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1/1412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