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翠芳
我过去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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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1/1412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