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凤娟
在迫害中,被迫所写的“保证”,及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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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/1414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