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春群、吴素香
我曾被邪恶迫害,被非法劳教三年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5/1418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