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玲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一切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信大法、坚信师父,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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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8/1419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