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淑贤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签的字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定的维护大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2/1422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