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贵枝
九九年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“保证”,一律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失,走好自己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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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3/142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