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富英
99年7月间,迫于恶党的淫威,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交出了师父的法像和所有大法书、录音带等大法资料。声明:我以前写过的“保证书”和对大法不敬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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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4/1423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