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志民
我被非法关押在监狱期间,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与刑讯逼供下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后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随师父,勇猛精進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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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