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英
九九年7.20以后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到底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