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朴芝芝、朴化芝、金光辉
在邪恶的高压下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