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林芳
99年7月20日以后,在邪恶的逼迫下,由于怕心,我烧了一本《转法轮》。我很后悔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修炼法轮功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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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6/1439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