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秀华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8/1441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