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培珍
以前对大法不敬的所有言行,全部作废。严格按照师父所说的去做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