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梅芳
我以前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,交出过大法书,不敢大胆承认自己修炼法轮功。现声明: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本人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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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5/144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