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曲德永
99年7月20日以后,在派出所我在“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。我现在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5/144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