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英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声明作废。信师、信法,做好三件事,跟随师父一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