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广云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全部作废!我一定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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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