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宏
教委给我单位炼法轮功的一张表,领导给填写的,我当时没表态。现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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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