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凤梅

    99年7月21日我坐小客车回娘家,派出所的四、五个警察上车来强行把我带回七厂派出所,非法拘押24小时逼迫我写“保证”,不写就送看守所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没把自己当成修炼的人,怕心一出,写了“保证”。今天我要站出来严正声明:我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我要继续修炼法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4/21914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