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兰
2004年11月18日我被邪恶迫害,被非法拘留,所做、所说、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坚信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2/145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