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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黎德春

    我是96年2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。回忆六年的修炼历程,也就是自己对师父讲的法不断深入理解的过程。通过多次学习《道法》和最新几篇师父的经文,我认识到:做为正法弟子首先应该彻底清除自己那些变异的观念和执著,不让邪恶势力有可乘之机。师父在《大法坚不可摧》中说:“作为大法弟子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。”在《明慧网》上发表声明,就是向全宇宙揭露事实真相,这是旧的邪恶势力最害怕的。为此发表严正声明如下:

    一、99年8月在派出所给我发的传票(通过单位保卫处主任询问记录,并代我写的认识)上签字作废。

    二、曾经交了一些法轮大法的材料和书。

    三、2000年3月份单位专为我办的一个多月的“洗脑班”上,写的“检查”的材料作废。

    四、99年11月中旬在看守所接炼功女儿、女婿的担保单上“签字”作废。

    总之,所有不符合大法原则的行为和言论都作废。应该接受的教训是:由于对法理解不深,更主要是向内找不够,被邪恶势力钻了空子。所有没做好的这一切,都是针对我的执著(执著情等)、观念(变异的自我保护观念)以伪善的形式动摇了我的正念。顺从了旧的恶势力安排,给他们造谣提供借口,用来欺骗其他学员。无意中造成了很难挽回的损失。师父说:“这都不是学员内心真实的表现,是不情愿的。虽然他们有执著,一时被邪恶钻了空子,做了一个修炼者不该做的,可是对一个修炼的人是要全面看的。我不承认这一切。”(《强制改变不了人心》)慈悲伟大的师父啊!您比我们自己还珍惜爱护我们。请师父放心,我会加倍弥补的。现在我已经不能回人世间的家,流浪在外,但我心中有法、有师父,定能用正念走好这正法修炼“路”上最后的每一步,跟师父回真正的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6/2205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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