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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臧桂莲

    我是1996年1月得法的大法弟子,在学法得法阶段,因为没有从根本上放下人的观念,以至在99年7.20以后面对铺天盖地的魔难中曾一度对法产生困惑、不解,并在“六不准”上签了字,写了自己变异观念的认识。现在严正声明我过去所签的、所说的、所写的一律作废。这是对大法的犯罪,也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,无颜面对恩师。在师父经文的感召下,已投身于正法洪流中,用自己的方式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,同时用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尽力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大法的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6/2205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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