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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梅 我在高压的迫害下,由于自己有执著、有漏,被邪恶钻了空子,在社区制定的保证社会安全条例中签了名(条例中有不利于大法的东西)。通过学法和切磋,使我有了新的认识。我严正声明,在治安条例中签的名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大法,坚信师父,紧跟正法进程,“助师世间行”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6/220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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