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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新玲

    在江泽民邪恶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时,由于我学法不深,放不下对人的执著,存有怕心,在邪恶的压力下,向派出所交过一本大法书。当委主任找我让我写“保证书”时,我说我没有文化,不会写字,委主任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后,我在上面按了手印。通过学法,心性不断提高,我深深的认识到我的行为违背了大法的原则,是最不好的行为,坚定实修的大法弟子决不会这么做的。现严正声明,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语和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加倍弥补,一定跟上正法进程,在讲清真相,救度世人的正法中充分发挥大法粒子的作用,作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8/2217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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