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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秀英 2000年2月,我被当地看守所以莫须有的罪名刑拘一月,就是因为在天安门的国旗下炼功。我违心地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和在邪恶准备好的“悔过书”上违心地签了名字,以此想蒙混过去,早日出来。这是不符合“真、善、忍”大法标准的错误行为,给大法抹黑。这一切都不是出自我真心的,是在高压和强制下所为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这一切全部作废!否定一切强加的不公正对待!我坚修大法,一修到底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8/2217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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