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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加亮

    2001年11月28日,因去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被当地派出所抓住,送往市拘留所。由于学法不深,在亲情的诱惑下和执著要出拘留所,答应并承认了政法委写好的书面“保证”,并签字画了押。今特此严正声明:在拘留所里所说所写的违背法轮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重新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助师正法,加倍弥补我的过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8/2217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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