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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姜昌黛

    我是一名坚修大法的正法粒子,于2000年4月份上京护法,被非法拘留20天,绝食回家的,后被送到“洗脑班”,虽然是绝食出来,但是我老伴代写一份“三不”,回家后,单位一直要求写、讲等等,我虽然没有顺从,老伴又帮我写了一份“三不”。这次由于学法不深,悟性差,就签了我的名字,后来单位把“三不”掉了,又要求写,老伴又帮我写了一份“三不”(这次我就没签名)。至今我总感到心里难受,对不起师父,对大法不坚定,现声明以上三份“三不”全部作废。感谢师父给我这一次难得的机会,以后我坚修大法紧随师,跟上正法进程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9/2222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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