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玉香、于长兰、马淑珍、王金玉、田新芝、孙慧芳、王桂莲、孟庆香、宋晶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9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3/1474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