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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凌海蓝

    由于自己在法上认识的不足,还有亲情和怕心的干扰,使自己在面对邪恶的时候,被邪恶伪善的言行所迷惑,没有做到金刚不动,在他们为我写的“口供记录”上,被迫签了字。虽然我依然坚修大法,但是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怎能在修炼的过程中,留下这样的污点?当面对邪恶的时候,怎么会屈服和顺从于邪恶呢?修炼是严肃的,容不得存有任何的瑕疵与侥幸。所以在此严正声明,此“记录”做废。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进程,做一颗真正的大法粒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9/2222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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