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娄霄鹏
我是二零零四年得法的。得法前,因母亲去世,由于怕心,我烧毁过大法书和大法资料。这是对师父和大法的不敬。严正声明:以前烧书的行为作废。我今后要敬师敬法,珍惜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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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4/1474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