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平
九九年,在街道的压力下,向街道交过自己的大法书籍及法像,在此表示忏悔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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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4/1474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