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渠霞、周立英
在大法被迫害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努力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4/1474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