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素芬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4/1474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