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奎芬
二零零六年八月,我拆了一部小本《转法轮》书,给二女儿拿店里去背法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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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5/14753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