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瑞云
以前所写的一切“关于停止修炼法轮功”的材料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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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5/14753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