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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姚春凤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恶警非法抓捕,当晚被押送回本地的派出所,第二天被押送到幼儿园。第三天下午,让我们在印的诽谤师父和大法的纸上签名,只要签名,就能回家。在高压下,由于怕心,还是向邪恶妥协了,签了名。回来后,单位街道都找,让我交书,在压力下,我交了一部份书,并写了“保证书”,还把师父的经文扔了。当时手里还有许多没发完的真相传单,后来也烧了,销毁了,犯了大罪。对不起师父的救度之恩。二零零二年丈夫去世,我当时放弃了学法、炼功。后来,身体总是不舒服,去医院检查是脂肪肝,吃了八副中药也不好使。醒悟后从新修炼,做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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