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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莉萍

    我于99年进京上访,后在被邪恶非法关押时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、对法不坚定,在派出所、街道、市“610办公室”、市政法委、单位的强制下,被迫写下了“保证”。在“洗脑班”上,又给邪恶写了请假条。我悔恨万分,我严正声明,我所做所写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。没有法轮大法就没有我的一切,我要坚修法轮大法,加倍努力弥补过失,揭露邪恶,窒息邪恶,直至功成圆满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9/2222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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