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春梅
对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助师正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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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6/147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