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宁桂英
我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东西,声明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6/147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