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于芳、王洪林、张承兰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决不动摇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6/147588.html